译文
我们的部队于兰圃休息,在青草丰茂的山坡喂马。
在水边的原野用石弹(磻)打鸟,在长河里钓鱼。
一边目送着南归的鸿雁,一边信手挥弹五弦琴。
一举一动都悠然自得。对大自然的奥妙之道能够心领神会,十分快乐!
不禁赞赏《庄子》中那位渔翁捕到了鱼,忘掉了筌(捕鱼工具)的风神。
自己的知音已经去世,还有谁可以对他倾诉呢?
注释
兰圃:有兰草的野地。
秣(mò)马:饲马。
磻(bō):用生丝做绳系在箭上射鸟叫做弋,在系箭的丝绳上加系石块叫做磻。
皋(gāo):水边地。这句是说在皋泽之
《四言赠兄秀才入军诗》是嵇康所写的一组诗,为送他哥哥嵇喜参军而作。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